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定额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8]42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改进定额发票的防伪性能,提高大众识别和防范假发票的能力,有效遏制制售、使用假发票行为,按照省局要求,决定启用新版定额发票,对有奖定额发票增设条码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型防伪纸的使用
(一)纸张
新版定额发票将采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发票防伪用纸“水印双色防伪干式复写纸”。
(二)使用范围
除部分冠有企业名称的定额发票外,其它定额发票均改用上述防伪专用纸印制。
(三)启用时间
自2008年4月1日起,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不再印制。已经印制发售的旧版发票可以延用到2008年3月31日,过期一律作废。
二、关于增设条码区
新版有奖定额发票印制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4位校验码信息的发票条码区,为发票真伪信息的及时准确查询提供支撑。
三、其他
各单位要通过张贴宣传画(省局统一组织印制《新版有奖定额发票防伪措施简介》,样张另行下发)、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新版定额发票防伪知识的宣传。
2008年4月8日
附件:
新版定额发票主要防伪措施简介
新版定额发票的防伪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纸张防伪
1、发票采用了具有“江苏地税”字样的专用水印防伪纸印制。
2、发票专用纸背面涂布有不规则双色斜纹图布,正面书写后,字迹背面颜色脱落显现白色痕迹,并且一次性转移到下层纸张上。
二、印刷防伪
1、发票监制章的内环线由“JSDS”微缩文字排列而成。
2、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一维条码区采用喷码技术印刷。
三、其他防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