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砂珠巷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六月八日 宁价房物字[2000]035号)
南京市白下区高层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砂珠巷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20元,12幢营业裙房为0.50元,05幢办公楼为0.80元,G1、G2幢办公楼为1.20元,高层住宅仍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