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砂珠巷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砂珠巷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六月八日 宁价房物字[2000]035号)


南京市白下区高层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砂珠巷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20元,12幢营业裙房为0.50元,05幢办公楼为0.80元,G1、G2幢办公楼为1.20元,高层住宅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