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明湖山庄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宁价房物字[2000]018号)
南京华美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明湖山庄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公寓为0.8元,别墅为2.5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 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监控设施的操作值守。
3、负责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
4、负责区内绿化的植保管养和环境美化。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地面停车场小汽车停车为每辆每月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