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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新大都广场02幢和常府公寓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新大都广场02幢和常府公寓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宁价房物字[2000]016号)


欣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新大都广场02幢和常府公寓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新大都广场02幢住宅为0.40元,非住宅为0.80元,1-4层商业用房为1.50元;常府公寓住宅为0.20元,非住宅为0.40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楼内公共楼梯、走道、电梯间等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大楼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其中,新大都广场02幢应实行保安值班巡视制,负责消防监控,及大楼公共设备设施(电梯、消防、水泵等)的维护保养。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辆每月计算,自行车5元,摩托车20元,汽车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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