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养龙山庄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三月十五日 宁价房物字[2000]014号)
南京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养龙山庄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公寓为0.8元,别墅为2.5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监控设施的操作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