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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佳源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佳源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十一月六日 宁价房物字[2000]074号)


南京玄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佳源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住宅为0.20元,非住宅为0.40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

  三、小汽车停车管理服务费以每月每辆计算,露天划定停车区域的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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