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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要求,现组织我省推荐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面向本科高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关于2008年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请在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并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2、限额申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每校可申报3-4人,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8所学校每校可申报1-2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3、各校在推荐申报人选时,请认真选择申报领域,注意同一个领域不要多人申报。

  4、2007年度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所在的高校,必须在组织申报前落实入选人员的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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