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墙花苑物业管理收费等级复审的批复》(发布日期:2003年1月13日 实施日期:2003年1月1日)废止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墙花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
(二○○○年十月十九日 宁价房物级字[2000]2号)
南京金墙节能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墙花苑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性收费等级评定申请》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金墙花苑住宅小区(普通多层)评定为四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收费标准以建筑面积计,住宅为0.35元/平方米·月。非住宅为0.60元/平方米·月。根据具体情况,收费标准可作适当下浮。 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小汽车停车管理服务费按每辆每月12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