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明确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现就全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明确如下:
一、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1、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件
2、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件
3、技术成果转化合同纠纷案件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件
6、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件
7、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8、技术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9、技术中介合同纠纷案件
l0、其他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二、专利纠纷案件
11、专利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2、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13、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14、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15、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16、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17、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18、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19、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20、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三、商标纠纷案件
2l、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
22、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23、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
24、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25、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26、其他商标纠纷案件
四、著作权纠纷案件
27、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
28、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件
29、合作创作合同纠纷案件
30、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3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
32、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
(1)侵犯作品发表权纠纷案件
(2)侵犯作品署名权纠纷案件
(3)侵犯作品修改权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