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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吉安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吉安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吉府发〔2008〕5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吉安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实现吉安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可比增长13.2%;财政总收入增长20%;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2%,引进市外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资金增长20%,外贸出口总额增长20%;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8.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1‰以内。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上述目标,按照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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