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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绿色南京战略建设生态市的意见


  加强生态环境项目对外合作与区域交流。采取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面向国际组织、国外和国内客商,推介一批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回报效益的生态市建设项目。按照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立足长江三角洲和南京都市圈城市群,加强区域性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项目共建。

  (三)全面提高生态市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

  加快生态技术的研究开发。充分发挥在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加强生态技术的研究与攻关,研究开发一批对生态保护、生态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开展污染防治、生态重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农业、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建立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研发中心。

  推进生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加快清洁生产工艺、环保装备技术成果和循环经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与科研实体联合创办生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态经济促进中心。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生态技术和管理经验,全面提高我市生态治理、生态保护及生态产业的发展水平。

  加快生态建设方面人才培养。加强与在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生态建设方面人才培养;面向企业法人和经营者进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等理论培训;引进熟悉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的高级科技人才;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

  六、加大生态市宣传和教育力度

  (一)广泛发动宣传,强化生态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基层文化阵地,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发展生态文化,鼓励绿色消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生态理念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态文明素养。

  加强我市生态市建设目标、环境保护措施等宣传,及时宣传和表扬生态市建设的先进典型,提高公众对生态市建设的知晓率,增强公众建设生态市的参与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生态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生态教育,普及生态知识

  抓好生态知识的基础教育。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在我市中小学中全面普及环保知识和生态知识,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态环境素质。
  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和培训载体,做好生态环境方面的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树立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增强生态环境危机意识。

  积极培育企业生态文化,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提倡生产经营的生态化,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帮助企业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民共建的氛围。

  积极引导、组织和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市建设,开展生态社区、生态企业、生态机关、生态学校等创建活动,培养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创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产与生活环境。

  畅通投诉渠道,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实施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管理程序和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过程,扩大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群众和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完善重大生态项目规划建设决策的公示制度,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智慧,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和决策的科学水平,发挥项目的生态效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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