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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研究如何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问题。一是全面调查各业各类用地的利用状况,研究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分析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集约用地水平提高的长期变化趋势,预测各业、各类用地的合理需求,研究提出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用地的措施。

  (三)研究如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问题。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资源环境容量,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方向和进程,预测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规模,研究提出促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提出土地利用调整和推进建设用地整理的措施。

  (四)研究如何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问题。一是围绕我市区域发展战略,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措施。二是根据各区县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提出分区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管制措施。三是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土开发整治的要求,分析区域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用地规模,提出防止重复建设的土地调控目标和措施。

  (五)研究如何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一是深入分析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等限制因素,研究土地利用方式、空间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二是研究提出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

  (六)研究如何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问题。研究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提出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政策、机制和措施。

  三、采取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规划修编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安排,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宁政发[2005]180号文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规划修编的具体工作。同时成立专家咨询组,为规划修编提供咨询服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规划修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各地也要相应成立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班子。各级发展改革、经贸、规划、建设、交通、人口、环保、科技、水利、农林、统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规划修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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