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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3、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凡发生围堵党委、政府大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异常上访事端,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赶赴现场处理,迅速疏导群众,稳妥平息事端。对赴京赴省越级非正常上访的,要及时将人劝回,抓好问题的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信访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制度、违反行政复议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化解矛盾,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市法制办会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精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在2008年5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以及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为人民服务的作用。对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督促指导其实行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要对人民建议进行认真汇集和分析研究,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对正确合理的意见充分肯定和采纳,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接受监督。(市信访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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