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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整治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钻孔盗油盗气、暴力抢油和盗抢、破坏输油气生产设施和其他生产设施的刑事犯罪分子;
  2、非法收购、炼制、贩运原油的刑事犯罪分子;
  3、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盗窃油气资源的企业内部不法人员;
  4、涉油犯罪团伙和其他涉油刑事犯罪分子。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建设“平安江苏”、创“全国最安全城市”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把整治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侦查破案工作,加大对涉油气现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有关地区要切实加大对涉油气案件的侦查力度,一旦接警,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快侦快破,坚决打击涉油气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整治一批影响输油气管道生产安全和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

  1、认真排查梳理,明确工作重点。有关地区要在前阶段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输油气企业运营的不同特点,对影响输油气管道企业经营秩序的突出问题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摸清底数,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

  2、加大巡查力度,堵截盗销渠道。要通过蹲、堵、巡、卡等方式,切实加大对输油管道沿线地区运油车辆的查控力度,及时截断不法分子非法贩运、收购原油的渠道。

  3、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职能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去年8月省政府召开的整治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刑法》、《石油天然气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要根据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物的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予以拆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和11月上旬对重点地区开展拆违和危及输油气管道安全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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