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整治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4年10月13日 宁政办发[2004]1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计委、经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办、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十部门联合拟定的《进一步开展整治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市计委 市经委 市监察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资办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2004年9月)
为切实维护我市辖区内输油气管道的安全,根据公安部等国家10部委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8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04年11月底,在全市开展整治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盗抢、破坏国家油气资源及生产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清理一批在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从事违法收购活动的站(点),依法拆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构)筑物,强化输油气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铲除涉油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和石油、天然气生产安全隐患,探索建立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地区
西气东输管道途经我市境内的六合、栖霞、江宁区;甬沪宁输油管道途经我市境内的江宁、栖霞区;仪金输油管道及扬子原油专用线途经的六合区;鲁宁输油管道途经我市境内的六合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二)整治的突出问题
1、盗窃、破坏输油气生产设施问题;
2、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等危及管道安全运行问题;
3、严重扰乱输油气管道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问题。
(三)打击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