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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宁委办发[2005]45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新时期、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进程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机关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节约能源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树立节约意识,培育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工作

  结合机关实际,建设节约型机关要切实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用电的管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节约用电,降低能耗。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不得高于摄氏20度。要做到没有人在时不开空调、不开着窗使用空调,并在下班前15分钟关闭集中空调系统。除重要活动和外事活动,一般的公务活动可不着正装。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在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办公楼照明要尽量实行分路式控制,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要加强对电梯使用的管理,提高电梯使用效率,减少非办公时间电梯开启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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