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吉泰工业走廊的实施意见
(吉府发〔2008〕1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以工业经济的快速崛起,引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市政府决定建设吉泰工业走廊,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通过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以市高新区为龙头,以吉水县、青原区、吉州区、吉安县和泰和县工业园为支撑,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步伐,加大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力度,着力整合区域内资源,壮大龙头企业、做强支柱产业,建设特色园区、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集聚、引导集群发展,培植经济区块、发展块状经济,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从而形成从吉水至泰和一线的工业快速崛起带,以吉泰工业走廊的兴起,引领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至2011年,吉泰工业走廊区域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6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上交税收分别达到200亿元、630亿元、25亿元,均占全市规模工业的65%左右。
--市高新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7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20亿元,上交税收9亿元。
--吉水县。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上交税收2亿元。
--青原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2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80亿元,上交税收3亿元。
--吉州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2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70亿元,上交税收3亿元。
--吉安县。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3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上交税收4亿元。
--泰和县。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2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上交税收4亿元。
2、园区目标。至2011年,吉泰工业走廊区域工业园区全部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上交税收分别达到260亿元、780亿元和32亿元,均占全市工业园区的65%以上。其中:
--市高新区。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上交税收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