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青人专字〔2006〕229号)
各州、地、市人事局、建设局、房产局,各有关厅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现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遵纪守法,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核认定,其报考条件如下:
(一)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在房地产行业从事经纪工作累计满1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2年;
3、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满3年。
(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及经济类初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
3、取得《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
二、考核认定测试
经审核,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培训及测试。
(一)培训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科目为房地产经纪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房地产经纪基本理论与实务、青海省房地产政策法规知识等。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1、申请人从“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下列证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或经济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经纪工作业绩及职业道德证明文件一份;
(5)四张1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两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