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二)强化市场监管,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1、建立“菜篮子”产品标准化体系和检测体系。围绕产品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从管理、技术与生产实践入手,产前抓投入品、产地环境标准化,产中抓生产技术、操作技术和管理规范标准化,产后抓加工、分级、包装储运标准化,使“菜篮子”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要完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市级农(畜、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县级农(畜、水)产品质量检测站和市场(企业、基地)产品质量检测点。今年13个县市区都要建立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完善检测设施,全部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有仪器设备、有工作经费的五有标准。
  2、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监管。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规范企业和农户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氯霉素、荧光增白剂、苏丹红和吊白块等违禁农(兽、渔)药的不法行为。
  3、严格市场准入和基地准出。严把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入口关,对各类“菜篮子”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行监测,对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建立进货登记、检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销售来路不明、产品标识不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对规模较大的“菜篮子”生产基地要逐步建设质量检测室,在产品上市前进行检测化验,合格的加贴标识直接上市,不合格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就地销毁。要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从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要从严把关,发现
  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销毁并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三)创新营销模式,搞活“菜篮子”产品流通
  1、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对现有的“菜篮子”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扩大规模,完善硬件设施,逐步实现市场交易、结算、仓储、运输、配送的智能化管理,提升交易水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活动。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应急调控能力。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建立“菜篮子”产品供应链,建立相对稳定的货源基地,组织应急产品投放市场。中心城区和各县市有条件的乡镇,也要有计划地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方便农民销售、城镇居民生活的产地型批发市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