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构建以教育、制度、宣传、监督“四位一体”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建设工作热点、焦点问题,为社会提供满意的规划建设服务,不断提升全市规划建设系统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度。力争在短时期内,使我市规划建设行业行风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提升,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深化思想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筑牢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寓于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制定政策、建立制度时,注意考虑从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出发,避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实行有效监督。
三、基本原则
行风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规划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彻穿于行风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四、加强行风建设的对象、内容和重点
行风建设的对象是各区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单位各部门加强行风建设,必须从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出发,抓住工作主题,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重点是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预防不正之风为前提,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以好的政风带出好的行风,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成效取信于民。
五、治理重点
一是深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规划公示、城乡规划信息咨询、查询、听证等依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治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程序、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为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规划审批,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