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大石桥27号等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宁价房物字[2000]028号)
南京虹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报告》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大石桥27号、八条巷2号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楼内公共楼梯、走道、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楼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等。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大石桥27号地下车库自行车为3元,助力车(三轮车)为8元,摩托车(马自达)为15元,小汽车为230元。
四、装潢保证金、装潢垃圾清运费按宁价房字[1999]6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