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新庄花园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宁价房物字[2000]029号)
南京园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新庄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25元,(其中拆迁安置户为0.15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掏等;小区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摩托车为15元,小汽车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