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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房屋权属证书验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房屋权属证书验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年三月十五日 宁价房[2000]124号)


各区、县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房地产交易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房[1998]518号)精神,根据我市房屋权属证书验、换证工作试点情况,经研究,房屋权属证书验证费收费标准调整为:私房每件20元,单位房每件50元。验证费包括实地查勘、重新配图、缮证制卡、归档录入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和换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此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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