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华隆新寓一村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四月十一日 宁价房物字[2000]023号)
南京新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华隆新寓一村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住宅为0.15元,非住宅为0.30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的定期清洗消毒;区内公共秩序的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三轮车为8元,摩托车、马自达为15元,小汽车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