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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科利华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科利华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宁价费[2001]132号)


南京市第十三中分校:

  你校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充分利用北京科利华集团南京分公司无偿提供最新教育软件的资源和校园网信息平台,改革教学模式办好学校特色,经区、市、省教委同意开办了“科利华教学实验班”。鉴于你校对此班在教学设施上投入较大,须聘请优秀教师和外籍教师,且财政没有专项拨款,经研究,同意你校按照15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学费,但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杂费,代办费按照全市统一规定执行。请你校收文后即到玄武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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