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海外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调整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一月五日 宁价费[2001]003号)
南京海外工商管理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我院与澳门教育合作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宁海院[2000]022号)收悉。根据《关于南京海外工商管理进修学院研究生班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1998]644号)文件的规定,原收费标准试行已满二年。考虑你院办学成本不断加大等实际情况,经研究,观将你院与澳门联办的工商管理硕士(二年制)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1.2万元/每生·每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