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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音协电子琴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音协电子琴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宁价费[2000]417号)
南京市音乐家协会:
你会《关于调整电子琴考级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江苏器乐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费[1997]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你单位电子琴考级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二级 50元/人
三、四级 60元/人
五、六级 70元/人
七级 80元/人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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