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市计算机应用成果奖评审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九月十五日 宁价费[2000]396号)
市科委:
你委所属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自1984年起设立南京市计算机应用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批优秀计算机应用成果,奖励一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对调动计算机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市计算机应用的普及、信息技术的交流,促进我市国民经济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鉴于近年来评审成本增加较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将南京市计算机应用成果奖评审费标准调整为每项100元,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