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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切除居民转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切除居民转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九月六日 宁价工[2000]380号)


南京供电局:

  你局《关于切除居民转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有关费用的请示》(宁供电营[2000]412号)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供(配)电贴费的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00]242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切除居民转供电改造为一户一表,高压线路改造费用由供电部门负责解决;从配电变压器至接户线(不含接户线)改造费由住宅产权(管理)单位承担,供电部门按南京市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向住宅产权(管理)单位按实收取;从接户线至住户门外分线盒的设备、导线和施工安装费用,居民每户承担280元,住宅产权(管理)单位承担34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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