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佳乐富新寓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佳乐富新寓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四月四日 宁价房物字[2001]021号)


南京佳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报告》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佳乐福新寓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35元;小高层住宅用房为0.5元,办公营业用房为1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电梯间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的定期清洗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的维护管理。

  3、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电梯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水泵、配电间、公共照明等)的维护保养。

  4、区内绿化养护和环境美化。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行车为3元,摩托车为15元,小汽车为12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