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典雅居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宁价房物字[2001]029号)
南京典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报告》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典雅居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公寓为0.8元,小高层公寓为1元;营业用房为1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电梯间等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池)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保安监控设施的操作值守。
3、负责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电梯、水泵、配电房、监控、公共照明等)的维护保养。
4、负责区内绿化的植保管养和环境美化。
三、地下车库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为300元(购车位者减半收取)。
四、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