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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墙大厦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墙大厦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宁价房物字[2001]028号)


南京金墙节能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报告》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金墙大厦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1-3层为1.5元,4-6层为3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大厦内公共楼梯、走道、门厅、公共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大厦周围环境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的定期清洗消毒,化粪池的定期清理;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负责楼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负责大厦供配电、消防、水泵、电梯、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绿化美化。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小汽车停车场停车为每月每辆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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