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积善新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宁价房物字[2001]026号)
南京安居物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积善新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3元,小高层住宅为0.35元;非住宅为0.6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电梯间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水箱的定期清洗消毒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监控设施的操作值守。
3、负责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电梯、水泵、监控、公共照明等)的维护保养。
4、负责区内绿化管理和环境美化。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面停车场停车为150元,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专人看管的车库,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三轮车)为10元,摩托车(马自达)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