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富贵园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富贵园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宁价房物级字[2001]009号)


南京东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富贵园公寓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性收费等级评定申请》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富贵园公寓住宅小区(普通多层)评定为二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收费标准以建筑面积计,为0.20元/平方米·月。根据具体情况,收费标准可作适当下浮。

  本批复自2001年月3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两年,原宁价房字[1997]214号文件同时废止。执行期满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复审,逾期不办的,此《批复》作废,将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