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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南京市科技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南京市科技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宁教体[2006]7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2006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未尽事宜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附件一:2006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二:2006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报名表(略)
  附件三:2006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初中招生报名表(略)
  附件四:2006年招收初中科技特长生申报表(略)
  附件五:2006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略)
  附件六:2006年高中科技特长生破格录取申请表(略)

  附件一:
2006年南京市科技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名单附后),其他高中学校暂不招收科技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1、南京市科技特色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内,由学校根据特色办学、师资、设置等情况研究决定,填写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科技特长生。
  2、招生计划单列(无扩招计划),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转入该校普通班招生计划。对无特殊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或考生已达到录取标准而不录取的学校,次年停止招生一年。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符合《中学生守则》要求,未受过纪律处分并在科技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市级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二级以上运动员或三等奖以上奖项。
  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可由学校推荐报名。
  (四)招生程序
  考生报名,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发给科技特长生加试通知书--市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招生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5比例)报市招办--市招办审核后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市招办和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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