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初试后,书面正式推荐。
(四)招生程序
考生报名,承担加试任务的学校资格审核并发放体育特长生加试通知书--市招办统一组织考核考生身体素质、形态、机能、专项运动成绩--承担加试任务的学校公布加试成绩--招生学校将高中加试合格名单(可按招生计划1:1.5比例)报市招办--市招办审核后公布加试合格名单--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市招办和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各承担加试任务学校。
(3)报名要求:考生应慎重对待报考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表》须本人和监护人填写,报考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学生或家长到各招生学校领取表格,或在“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网站”(www.njzb.net)下载表格,并填写好《招生报名表》(附后),报名时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张。
2、专业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和地点
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加试通知为准)特长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各承担加试任务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加试。
承担加试项目的学校名单如下:
第九中学:篮球
第一中学:排球
雨花台中学:足球
金陵中学:田径
第六中学:游泳
人民中学:乒乓球
第十二中学:羽毛球
中华中学:健美操、艺术体操
省教院附中(高中部):武术
(2)加试内容(附后)
(3)考核小组:以承担加试任务的学校为主,其他招生学校选派1-2人参加,考核小组名单报市招办备案。加试执行《南京市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学校招生选材测试评定标准》。
3、录取办法
录取标准
(1)身体素质、形态、机能和专项运动能力加试考核达到要求的。
(2)应届初中体育特长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中考,并达到满分(680分)的60%以上。
(3)对文化成绩未达到要求、但确有培养前途、竞赛成绩及加试专项运动成绩突出的初中毕业生,经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附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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