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宁教体[2006]8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2006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未尽事宜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附件一:2006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二:2006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加试内容(略)
附件三:2006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报名表(略)
附件四:2006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初中招生报名表(略)
附件五:2006年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略)
附件六:2006年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略)
附件七:2006年“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略)
附件八:2006年高中体育特长生破格录取申请表(略)
附件一:
2006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名单附后)。
2、其他需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学校,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直属学校直接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申报表附后),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内,由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重大体育比赛等情况研究决定,填写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2、招生计划单列(无扩招计划),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转入该校普通班招生计划。对无特殊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或考生已达到录取标准而不录取的学校,次年停止招生一年。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符合《中学生守则》要求,未受过纪律处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经毕业学校或业余体校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
(2)集体项目:初中学段获得市级以上正式体育竞赛前六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