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公告(二)
(二○○五年一月七日 宁拆公字[2005]2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27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
拆迁范围:玄武区:四方城1号(南京手表厂厂区、南京表壳厂厂区、工厂职工宿舍区及卫岗新村)、小卫街191号(熊猫电视机厂厂区)、小卫街160号(熊猫电视机厂职工宿舍区1幢、2幢)、西新村46号-57号(中山陵园宿舍区)、卫岗56号(以上门牌均含附号,具体以红线范围为准)
拆迁期限:2005-1-21-200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