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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机械维修厂技术等级评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机械维修厂技术等级评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年三月一日 宁价费[2000]128号)


  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现将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农村机械维修厂(点)技术等级评审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0]4号、苏财综[2000]5号)转发给水利局。复函具体内容如下: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根据省人大1997年2月1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的管理,提高农机维修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经研究,现将农村机械维修厂(点)技术等级评审服务费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农村机械维修厂(点)技术等级评审费:

  一级点评审费200元,由省农机管理部门收取。

  二级点和油泵调校、修磨曲轴、电机修理等专项修理点评审费160元,由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收取。

  三级点和一般专项维修点评审费120元,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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