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法制课教师培训。根据教育部“四五”普法规划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市今年必须完成全市法制课教师轮训一遍的任务。市里将举办两期骨干教师培训班,各区县要完成对所辖学校法制课教师的轮训任务。
4、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
共青团中央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重点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普法教育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在实效上下工夫,努力培养具有文化知识和法律素养的接班人。
二、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效
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素质教育和全市中心工作来开展,突出一个“新”字,在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内容、创新思维、创新理念上下工夫,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成效。重点开展好“三个一”活动:
1、开展“法制教育一堂好课”评选活动。各区县、各学校要根据《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编写的《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中学生法治教育读本》以及高校法律专业课的要求,组织法制课教师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一堂好课”的实践,并将参赛的好课制作成光盘或录象带,于2005年7月底之前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2、组织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省教育厅今年将组织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做好组织参赛工作。
3、举行一次广场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10周年,我局将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届时将组织律师、教育法制工作者进行法律咨询,向社会宣传我市依法治教、普法教育的成果。请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于4月底之前分别制作一块展板,内容是反映本地区、本学校、本单位依法治教工作情况和法制宣传,要求图文并茂,制作精良。展板规格:1.5M×0.9M(竖式)。制作完毕后即可送到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