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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南京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

  二、树立“依法培训”观念,进一步加强对师训工作的管理
  加强师训管理工作,这是“教师法”赋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师训工作的管理,是高质量完成师训目标任务,提高培训质量效益的重要保证。市教育局将在市级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确定、培训经费和考核奖励等方面,继续引入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
  申报评审制度。市级培训任务的下达,逐步采用项目申报评审的办法。今年市一级高中课改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农村教师培训三个项目,将继续由师训机构、学校申报,提交培训方案,市教育局组织评审,最后确定承办单位。在培训信息发布、方案评审等工作程序、手续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规范。
  考核奖励制度。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单位开展教师培训的项目、参训人数、课时数、质量等指标,及师训机构设备添置、使用情况等,进行考核,并视情进行奖励。
  项目补贴制度。市教育局将安排一定经费,对承担市级培训项目的市级培训机构和区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加强对教师参训的管理。各学校要支持和督促广大教师依法履行参加继续教育的义务,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目标和学习计划,自觉参加学历进修、在岗培训等各种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学习活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各区县和学校要制定教师参加培训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教师参训的自觉性。继续坚持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各项教师培训活动都要认真做好考勤、考核工作;晓庄学院、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按规定做好教师参加培训的学时认定工作,严肃认真地开展每年一次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印工作。
  加强对师训工作的检查评估。各区县教育局要把师训工作情况列为对培训机构、学校及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今年四季度,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区县、市级培训机构、直属学校落实“十五”师训规划情况的终期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
  继续稳步推进“南京市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的试用工作,并在试用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使之与全省的“管理系统”接轨。
  三、确立“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
  教师培训工作“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师训工作的宗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它贯穿于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培训机构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教师培训工作,要经常性地深入到学校、课堂,了解教师需求,有针对性的实施教师培训。要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拓展培训项目,让更多的教师有机会参加培训,并努力做到让教师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培训内容;要提高培训质量,潜心研究教师培训的规律,在课程设置、内容安排、培训模式、方法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勇于创新,探索出一条适应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的培训工作新路子。
  今年全市的教师培训将继续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服务课改”的方针,以专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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