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5年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五年元月三十一日 宁教宣德[2005]4号)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2005年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德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学校(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理念。各级各类学校(单位)要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丰富教育手段,拓展教育方法,大力加强德育创新,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开展德育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我局宣传与德育工作处,联系电话:83639937、83639940。
附:
2005年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德育工作意见
2005年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德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16号文件,坚持树立并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高质量的实施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今年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德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贯彻落实两项要求、推进“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抓好四项建设。
一、围绕一个目标
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理念,全面、高质量的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促进大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文件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8号、16号两个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未成年人办的15件实事及我局的17件实事年度工作任务。
1、深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今年,我们要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红军长征70周年、郑和下西洋首航600周年为契机,结合新课改和学科教学,结合本地区和学校的实际,充分挖掘社区、学校、学生身边鲜活的教育资源,精心组织并安排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