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水质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宁价工[2001]350号)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对外水质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宁水经字[2001]1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公司接受社会委托进行水质检测收费等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所属水质检测中心在接受社会委托进行水质检测服务时,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防疫防治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苏价费[1996]417号、苏财综[96]153号)执行。
二、有关新增的检测、检验项目,按合理补偿成本和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三、对委托采样的,委托方应交纳采样费,即:南京市150元/份;省内250元/份;省外由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种业务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在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协商收费。
五、本批复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
此复。
附件: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新增水质检测收费标准
┌────┬────────┬──────┬──────────┐
│ 类别 │ 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无机检测│水的混凝、絮凝杯│2200(二│每增加一种样品增收 │
│ │罐试验方法 │种样品对比)│500元 │
├────┼────────┼──────┼──────────┤
│生物检测│ 藻类 │ 120 │专用显微镜 │
└────┴────────┴──────┴──────────┘
┌────┬──────┬────┬──────┐
│ 类别 │ 种类 │收费标准│ 备注 │
├────┼──────┼────┼──────┤
│ │ 滤料 │2100│专用仪器法 │
│净水原材├──────┼────┼──────┤
│料检验 │ 三氯化铁 │500 │ │
│(试验)├──────┼────┤ │
│ │聚合硫酸铁 │600 │ │
│ ├──────┼────┤ │
│ │聚合氯化铝 │1000│ │
│ ├──────┼────┤ │
│ │ 硫酸亚铁 │550 │ │
│ ├──────┼────┤ │
│ │ 硫酸铝 │5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