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生就业情况。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政策、程序、纪律,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等。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在学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校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
2、学校规章制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部门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电子信箱等。
3、学校改革、改制方案和教职工安置方案等。
4、学校财务预决算及各类办学收入、投资收益、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等。
5、教职工引进录用、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评先评优、继续教育、出国(境)进修、奖惩、津贴发放办法、购(售)房政策和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等。
6、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免试、保送等推荐办法,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结果,以及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出国(境)交流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7、学校后勤服务、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的采购、各类基建工程和修缮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以及决算、审计等。
8、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技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经济效益等事项。
9、学校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情况等。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校务公开的内容,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与要求
校务公开工作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群众关注、与群众关系密切、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事项,要抓住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各个关键环节,通过直接、简便、有效的形式进行公开。
校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包括校务公开栏、公告栏、橱窗、墙报和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等。还可以通过建立校情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进行公开。同时,通过学校党政有关会议和校务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家长会等形式通报相关校务。要通过设立校长信箱、咨询和监督电话、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畅通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意见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