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把科学技术普及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落实,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在教学工作中将培养学生的科技素质和创造能力作为科技教育活动的总目标,融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开齐上好科学课、综合实践课、信息技术等相关课程,结合“研究性学习”、“做中学”、“创新实验室”活动,加大科技教育的校本课程、校本教材、实验室的开发和利用,做到科技活动师资、教材、时间、场地、设施五落实。面向全体学生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富于创造性的科技竞赛活动,定期举办“科普周”、“创造节”、“6.5世界环保日”、参观大学实验室和科普展览等活动。
8、现代技术教育特色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把信息技术普及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落实,并在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方面形成特色。
在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教学工作中,抓住教学中心环节,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和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闭路电视等)开展程序设计、电脑绘画、艺术欣赏、网页制作、动画制作等教学和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使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工作在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方面形成特色并取得优异成果。
9、学校、家庭、社会体育、艺术、科技教育一体化特色
积极探索并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社会力量联动,共同推进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发展的新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利用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基地、高新技术企业、社区建设和高科技人才资源多的优势,加强联系与合作,精心设计课内课外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的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普活动方案。达到学校与社会双向开放,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教育与社会教育双向促进,进而以社区为载体,实现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特色学校的命名
创建特色学校的类型分为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三种。命名为“南京市体育与健康教育普及性特色学校”、“南京市艺术教育普及性特色学校”和“南京市科技教育普及性特色学校”。
五、创建特色学校的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分为基础工作(占30%)、特色工作(占30%)和特色成效(占40%)三个部分。申报特色学校的基础工作须达27分以上,三个部分总分须达到8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