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的通知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宁教工委宣德[2004]10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党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党委(总支、支部):
2000年,我局在加强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提出了规范师德行为的“三要五不准”(试行)要求。在试行过程中,各区县和学校严格遵照执行,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有了进一步提升,师德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总结、归纳、完善、充实,现将“三要五不准”修改为《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要加强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橱窗、宣传栏、校园网、校广播站、校园电视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三要八不准”,要将“三要八不准”印发给每位教师,使每一位教师都知晓“三要八不准”内容,努力形成教师人人宣传“三要八不准”,个个遵守“三要八不准”的良好氛围。
2、要加强学习。各校要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的学习,确保一定的学习时间。新学期开学,各校要安排一次教师的集中学习,使每一位教师对“三要八不准”都铭记在心。同时精心组织针对性强的专题教育活动。
3、要严格执行。每一位教师都要对照“三要八不准”要求查找差距,严格以“三要八不准”规范自己言行;各校要严格执行“三要八不准”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三要八不准”得以落实。同时,对于有违反“八不准”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处分,决不姑息。学校有纵容包庇现象的将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以至违法犯罪的教师,将坚决清理出教师队伍,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4、要加强监督。为使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设立师德行风投诉电话:83639945、83639901。各区县委教育工委、教育局也要开通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今年11月下旬,我局将就“三要八不准”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三要八不准”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底线”要求,是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做到的。各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三要八不准”同时,要一如既往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履行“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教师基本道德规范,以自己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展示“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