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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江宁区出租车计价器芯片调整收费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江宁区出租车计价器芯片调整收费的批复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宁价费[2003]452号)


市计量测试所:

  你所《关于对江宁区出租车的计价器调整芯片收费的请示》(宁价测所字[2003]044号)悉。由于江宁区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计价器相关信息需作调整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对受江宁区政府等部门委托,对该区356辆出租车计价器芯片调整收取调整费每台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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