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凤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发布日期:2003年11月5日 实施日期:2003年12月1日)废止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凤花园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年四月六日 宁价房物字[2000]021号)
南京养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申请报告》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龙凤花园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25元。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走道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理等。
2、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
3、负责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