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赵荣宽(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凯峰(市农牧业局局长)
成 员:杨文胜(九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贾保良(土右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郑瑾琛(达茂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王东明(固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金国(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 忠(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高桧(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白月波(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 跃(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金融办:行使市政府对金融机构的领导、协调,监督管理金融政策的执行。
市财政局:负责各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和争取,确保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足额到位。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为灾情的勘察、核损提供气象灾害的相关证明 。
保险公司: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和从承保到理赔的各项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农业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包头市农牧局副局长王高桧兼任(联系人:余登廷、周玉云、郭孝华;联系电话:5154163、2209249、2209304)。
开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旗(县、区)及乡镇政府也要逐级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参保等综合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
1.要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编印成册,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
2.要将农业保险宣传与农业技术推广、科技下乡及农民培训工作紧密结合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广大干部和农民切实了解中央的惠农政策和农业保险的好处,激发农民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确保今年农业保险任务的完成。
(三)确定承保方式。
各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要在旗(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投保工作由村、乡(镇)、旗(县、区)逐级开展 。
1.村民委员会负责参保农户自筹保费的收缴和《投保明细表》的审核和填报工作。《投保明细表》必须由参保农户自愿申报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投保明细表》填报完成后,上报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 审核盖章后,负责收缴各村的自筹保费和填报《乡(镇)种植保险投保汇总表》。汇总表同时上报旗(县、区)政府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县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市农业保险保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汇总表。并建立农户农业保险专项档案,由保险公司和旗(县、区)政府签订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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