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花开四季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宁价房物字[2003]095号)
南京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花开四季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延期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目前花开四季小区尚不具备收费等级评审条件,经研究,同意花开四季小区(含豪景阁)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宁价房物字[2002]064号文件试行一年。试行期满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等级收费标准。